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指南
1。项目名
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
2。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许可证基础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政法厅<2017>不。65)、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试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的通知(安徽工商<2017>不。118),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连云港市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实施意见<2017>199)
四、工作流程取消流程
申请口头申报和登记事项-在窗口现场打印登记申请和审查表-申请人核对表格并签字确认照片
5。申请材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需查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授权代理证书还应提交经营者签字并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3。连云港市商业单位事后审批许可事项行政指导意见
4。居住承诺书(营业场所);
5。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予以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评论:
1。被列入非正常经营状态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实行简易登记的;
2。经营者在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申请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登记或者违反承诺内容依法注销登记的,并在公告中予以公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
6。处理期
现场照片
7。收费标准及依据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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